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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國教輔導團 - 社會領域 | 2011-05-04 | 點閱數: 914
嘉義縣 100 年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
中小學教育智慧財產專班
 
一、    依據:教育部 100 年 1 月 19 日臺國(二)字第 1000005216 號函辦理
二、    目的
 (一)、提升教師智慧財產專業素質,健全智慧財產環境的發展。
 (二)、強化中小學教師之智慧財產保護、管理與運用知識,融入各科教學。
   (三)、加強中小學學生智慧財產權保護觀念,讓智慧財產權教育下下扎根。
三、    指導單位: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教育部
四、    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五、    承辦單位:嘉義縣竹崎鄉圓崇國小
六、    協辦單位:嘉義縣鹿草鄉鹿草國中
七、    實施期程: 100 年 7 月 6 、 7 、 8 日,為期三天,共計 18 小時
八、    實施對象:名額 80 人。
 (一)本縣國民教育輔導團每團派一員參加。
 (二)國中小教師。
九、    報名方式:
(一)    請於 100 年 5 月 27 日前上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習經費有限,額滿為止,不受理現場報名。
(二)    為製作研習證書,線上報名相關資料請填寫完整,英文譯名格式:(王小民)Wang, Hsiao-Min 。
十、    辦理地點:嘉義縣創新學院
十一、   課程內容:詳如附件一
十二、   經費來源:教育部補助款,概算表詳如附件二
十三、   預期效益
(一)培養中小學教師成為「智慧財產種籽師資」,培養其未來成為中小學教師及學生智慧財產權教育先鋒
(二)透過培訓提升中小學教師智慧財產權專業知能,與教學、研發、創作、智慧財產權資產管理相結合。
十四、   附則
(一)證書及研習時數:全程出席率達 80%且結訓測驗合格(達 70 分)者,將授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與TIPA聯名之結訓證書乙只,未來將可持續接受TIPA智慧財產培訓學院專業培訓(原則上免費)。參訓時數可核實登錄於教師研習時數。
(二)承辦本活動之工作人員依本縣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敘獎。      
十五、   本計畫呈請  縣府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 
嘉義縣 100 年度智慧財產專業人員培訓計畫-
中小學教育智慧財產專班課程內容
日期
時間
時數
課程名稱
講座
7/6
9 : 10~12 : 00
6
著作權法及其案例分析
張懿云教授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
13 : 30~16 : 20
7/7
9 : 10~12 : 00
3
網路著作權
許忠信教授
(成功大學法律系)
13 : 30~16 : 20
3
創意與發明
鍾添東副教授
(臺灣大學機械系)
7/8
10 : 10~12 : 00
2
專利法及其案例分析
林清結主任
(智慧局法務室)
13 : 00~14 : 50
2
商標法及其案例分析
劉承慶律師
(益思科技法律事務所)
15 : 00~16 : 20
1.5
綜合討論
16 : 30~17 : 00
0.5
結訓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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