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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國教輔導團 - 藝文領域 | 2012-11-16 | 點閱數: 1142
嘉義縣 101 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國中組分區訪視(山、屯區)計畫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
(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三)教育部 101 年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
(四)嘉義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與作業要點。
二、目標:
 (一)提升輔導團輔導機制與專業視導功能。
 (二)強化教學視導功能,提升教學品質。
 (三)促進教師教學經驗交流與資源分享,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國教輔導團國中組藝術與人文領域、中埔國中。
 (四)協辦單位:六嘉國中、民和國中。
四、辦理時間:
 101 年11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 。
五、辦理地點:嘉義縣立民和國民中學
八、參加對象: 本縣山區及屯區國中學校藝術與人文領域教師及配課教師、國中藝術與人文領域團員及種子教師。
九、報名方式:一律在教師進修網上登錄報名(http://inservice.edu.tw/)。
十、實施內容:
時 間
 容
 負 責 人 員
 點
上午9:00~ 9:30
報到
藝文輔導團
民和國中
美術教室
    9:30~9:40
始業式
何玉翔校長
   9:40~10:00
多元評量宣導
藝文輔導團
   10:10~10:55
美術科教學演示 —趣味水墨畫
廖明珊輔導員
   11:05~12:00
分享與討論
陳育恬主任輔導員
   12:00~12:30
綜合座談
何玉翔校長
十一、預期效益
    (一)提升教學品質以及效益,提供教師更多元的教學資源。
    (二)促進輔導團業務的推行並增加輔導團的實務運作成效。
十二、經費來源:教育部精進教學計畫專款補助。
十三、研習注意事項:
(一)參與研習人員給予公假排代登記,輔導員及種子教師請核予一天公假排代登記。
(二)全程參與之學員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三)為響應環保運動,請研習學員攜帶環保杯或茶杯。
十四、獎勵:相關承辦人員依嘉義縣教育人員獎勵規定予以敘獎。
十五、本計畫經 縣長奉核可後施行,修正時亦同。
 
附件一:參加人員
 
編號
對象
 學 校 或 人 員
1.       
山區、屯區學校
梅山國中、竹崎高中、昇平國中、民和國中、大埔國中、阿里山國民中小學、水上國中、忠和國中、新港國中、嘉新國中、民雄國中、大吉國中、溪口國中、大林國中、中埔國中
2.       
召集人
中埔國中何玉翔校長
3.       
副召集人
六嘉國中蔡美玲校長
4.       
輔導員
民和國中陳育恬老師
5.       
輔導員
太保國中廖明珊老師
6.       
輔導員
中埔國中蔡宜廷老師
7.       
種子教師
六嘉國中吳美珠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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