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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國教輔導團 - 社會領域 | 2015-09-04 | 點閱數: 999
嘉義縣104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社會領域(國中組)分區研習(一)
實施計畫
一、實施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
(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四)嘉義縣104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工作計畫。
二、實施目的
(一)結合縣內地方文化之特色產業,辦理該訪視學校之地方特色產業,增進教師鄉土知能,結合學生之生活,融入教學活動,以提昇學生學習成效
(二)配合縣政府之政策活動,規劃辦理具有在地特色之教師研習活動,以增強教師在地情感,並將其落實到教學現場,期能補足社會領域的情意教學部份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五、承辦單位:嘉義縣國教輔導團國中社會領域、嘉義縣立東石國民中學
六、協辦單位:嘉義縣立義竹國民中學
七、辦理時間: 9/15(二)上午社會領域共同不排課時間
八、研習地點:創新學院 204 教室
九、參加對象: 每校至少派 1 名社會領域教師參加
十、報名方式:請至教師在職進修中心(http://inservice.edu.tw/)報名。
十一、實施內容
時間
內容
主持人
備註
8:30-8:50
報到
輔導員
 
8:50-9:00
開幕式
召集校長
 
9:00-11:30
從故宮文物看文化創意產業
林佩瑜講師
 
11:10-11:20
綜合座談
召集校長及輔導員
 
十二、預期效益
(一)增進教師鄉土知能,結合學生生活,融入教學活動,提昇學生學習成效
(二)增強教師在地情感,落實教學現場,期能補足社會領域的情意教學部份
十三、經費來源:國教署精進要點補助
十四、研習注意事項
參與研習人員給予公假登記。
(二)全程參與之學員核發每一場次 3 小時時研習時數。
(三)為響應環保運動,請研習學員攜帶環保杯或茶杯。
十六、獎勵:相關承辦人員依嘉義縣教育人員獎勵規定予以敘獎
十七、本計畫經奉核可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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