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100年度下半年國民教育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國小組)
分區輔導計畫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
(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三)教育部100年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能力要點。
(四)嘉義縣100學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工作計畫。
二、目標
(一)透過示範觀摩和討論互動,提升教師綜合活動領域教學知能,促進領域正常化教學。
(二)瞭解教學現場存在之本領域教學相關問題,俾利教學輔導協助,有效提升教學效能。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縣國教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國小組、港墘國小
(四)協辦單位:同仁國小、大湖國小、各分區受訪學校
四、辦理時間、地點及參加對象:
區別 |
時間 |
地點 |
參加對象 |
北區 |
09:00-11:30 |
美林國小 |
請大林鎮、溪口鄉、民雄鄉、梅山鄉等鄉鎮市各國小實際擔任「綜合活動領域」教學之教師參加 |
西區 |
09:00-11:30 |
港墘國小 |
請東石鄉、朴子市、布袋鎮、六腳鄉、新港鄉等鄉鎮市各國小實際擔任「綜合活動領域」教學之教師參加 |
東區 |
09:00-11:30 |
大湖國小 |
請中興、光華、中和、民和、黎明國小等校實際擔任「綜合活動領域」教學之教師參加 |
五、報名方式:
1.上列參加對象學校請依區別核派1名(或以上)實際擔任「綜合活動領域」教學之教師參加,非上表參加對象之地區或學校教師得自由報名參加。
2.參加人員請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inservice.edu.tw)報名。
六、實施內容:
分區輔導各場次內容如下:
|
北區 |
西區 |
東區 |
8:30~9:00 |
報到 |
報到 |
報到 |
9:00~11:00 |
綜合活動教學案例分享 嘉義市興嘉國小 |
創意社群與創新教學經營 台中市建功國小 |
綜合活動教學案例分享 新港國小蔡政儒主任 |
11:00~11:30 |
溝通與討論 |
溝通與討論 |
溝通與討論 |
七、經費來源:教育部專款補助
八、研習注意事項:
(一)參與研習人員給予公假登記。
(二)全程參與之學員每場次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三)為響應環保運動,請研習學員攜帶環保杯或茶杯。
九、獎勵:相關承辦人員依嘉義縣教育人員獎勵規定予以敘獎。
十、本計畫經奉核可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