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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國教輔導團 - 研習資訊 | 2010-12-01 | 點閱數: 1716
嘉義縣99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藝術與人文領域(國中組)
教師精進教學研習計畫表演藝術領域
一、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
(二)九年一貫課程綱要。
(三)教育部 99 年補助辦理精進教學要點。
(四)嘉義縣國民教育輔導團設置與作業要點。
二、目標
 (一)增進教師表演藝術領域專業知能,增進教學之效能。
 (二)提供課堂教學之內容,以提升學生學習興趣。
   (三) 增進教師對於展演活動之培訓知能。
三、主辦單位:嘉義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嘉義縣國教輔導團國中組藝術與人文領域、民和國中。
五、協辦單位:阿里山國民中小學。
六、辦理時間: 99 年 12 月 17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2 時 30 分。
七、辦理地點:嘉義縣立民和國中跆拳道教室。
八、課程內容:表演活動之聲音運用(詳細請見課程表)。
九、參加對象: 本縣藝術與人文領域國中教師及任教該領域三節課以上之教師,與本縣國教輔導團藝術與人文輔導員,預計 30 人。
十、預期效益
    (一)提升教學品質及效益並提供教師更多元的教學資源。
    (二)促進輔導團業務的推行與增加輔導團的實務運作成效。
十一、經費來源:教育部專款補助。
十二、研習注意事項
)由於研習地點偏遠,請視交通情況給予參與研習人員第一節至第五節公假登記。
 (二)報名請逕上教師進修網登錄報名(http://inservice.edu.tw/)。
      全程參與之學員核發 3 小時研習時數。
(三)為響應環保運動,請研習學員攜帶環保杯或茶杯。
 (四) 請穿著輕便褲裝。
十三、獎勵:相關承辦人員依嘉義縣教育人員獎勵規定予以敘獎。
 
課程表
 
 
  
8:40~9:00
報到
 
9:00~9:10
始業式
何玉翔校長
9:10~10:50
表演活動之聲音運用(一)—以演唱、歌劇為例
梁芬美老師
10:50~11:10
休息
 
11:10~12:00
表演活動中聲音的運用(二)—以話劇、舞蹈為例
梁芬美老師
12:00~12:30
綜合座談
何玉翔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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